揭露:指控社署缺乏實證證據,涉嫌對孩童任意虐待

2026 年 7 月 31 日

關於社會福利署針對其子 Danny 所發布之保護令以及所設定的嚴苛會面限制,「非常父母」曾先生與關小姐於本日(31日)特地前往高等法院,正式提交相關申請材料,為 Danny 提出人身保護令的請求。曾先生表示,人身保護令的核心在於維護公民權利,預防政府出於任意理由而拘禁公民;他質疑在缺乏充足證據,以及未出示醫療或心理專家報告的情況下,社署對 Danny 採取近乎折磨性的長期羈留與嚴格的會面禁令,這等做法已嚴重侵害家庭權與公民基本自由。

 

質疑社署限制見面缺乏法律與醫學依據

曾先生在高院外接受訪問時指出,社署不僅為 Danny 申請了保護令,還進一步施以極度嚴格的見面限制。依據相關法規,若欲限制家長與子女的會面,社署必須承擔舉證責任,提供醫療證據或心理專家之專業報告,證明會面對孩童會構成傷害。

然而,社署自始至終未提交任何相關證明文件,且將雙方每週見面的次數限制在一至二次、每次僅 fifteen 分鐘。曾先生批評此等做法缺乏合理解釋,未見法律上的依據,屬於不合法之行徑。他強調,法院原本的命令僅要求由社署安排見面,而非全面禁止會面;但在執行層面,社署卻採取了極端嚴厲的管控措施。